1、读者通过人脸闸机识别后进入图书馆,或凭本人有效证件,经工作人员核实后,方可进馆。
2、读者进入图书馆内必须衣冠整洁,穿汗背心、短裤及拖鞋者一律不得入馆。
3、馆内禁止宣扬和讨论不利于党和国家团结民众、凝聚人心,不利于促进发展、攻坚克难,宣扬宗教极端思想,反党反社会等内容。
4、读者不得携带内容不利于党和国家团结民众、凝聚人心,不利于促进发展、攻坚克难,宣扬宗教极端思想,反党反社会等一切不健康的文献入馆,一经发现,图书馆有权没收,并进行批评教育,情况严重者,上报学校进行处理。
5、图书馆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,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、使用明火,严禁私自在馆内任何地方使用违章用电设备,严格遵守学校和图书馆的消防安全规定。
6、本校所有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均有借阅图书的权利。来我校进修一学期以上人员,可按图书馆相关规定获得批准后方可到馆借阅图书。对于违反图书馆《入馆须知》的读者,在未办妥手续前,暂定其借阅权利。
7、读者要爱护书刊,不得撕页、污损、切割书刊;遵守各阅览室书刊使用规则和书刊借阅规则;不得将未办理借书手续的图书携带出馆;严禁藏匿、撕割、涂画、偷窃书刊资料。
8、馆内需保持安静、讲文明、讲卫生,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,保持馆舍整洁、安静。
9、本馆内不得随地吐痰、乱丢杂物、吃零食者等。
10、带入馆内的书包以及个人证件、钱款、手提电脑、手机等贵重物品,务请随身保管,如有遗失,责任自负。
11、图书馆阅览区内严禁使用发声设备和移动电话,携带发声设备和移动电话者,请在进入阅览区前调至静音状态。
12、读者不得用物件抢占阅览座位。若放置物件的座位空闲30分钟,其他读者可使用该座位,图书馆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。
13、无论读者或图书馆工作人员,出馆时一律走监测仪通道。如遇监测仪报警,应主动接受保安人员检查,双方注意文明礼貌。
14、未办理借阅手续而把图书馆的文献或设备带出检测仪通道,将按违规处理。
15、禁止携带宠物进入图书馆。
16、未经图书馆办公室同意,不得进行如采访、拍摄、发放问卷等影响读者学习的活动,不得随意在馆内张贴海报。
17、故意损坏图书馆内书刊、设备设施者以及违章行为,按图书馆处罚规定给予处罚,情节严重者报校保卫部门处理。